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,通常需要找律师。为了提高面谈的效率,刘士军律师建议委托人与律师见面前,可以准备以下材料:
一、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
1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为自己找律师的,应当携带身份证。
2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的近亲属为其找律师的,应当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近亲属包括:夫、妻、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同胞兄弟姊妹。常见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:结婚证、户口本、 派出所出具的证明、村(居)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、出生证明等。
二、案情简述材料
如果案情简单,可以当面向律师陈述。来访前,可以事先梳理一下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,特别是影响到定罪量刑的关键细节。
如果案情复杂,可以事先准备一份书面的简述材料。
三、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
1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,例如拘留通知书、逮捕通知书、取保候审决定书、监视居住决定书等。
2、案件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,例如起诉书、一审判决书、上诉状等。
四、相关的证据材料
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通话录音、鉴定意见、相关文件、赔偿金收条、谅解书等。
五、其他重要材料
1、如果之前找过其他律师,可以携带辩护意见等。
2、办案机关及承办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,例如,某某派出所的某警官,电话xxxx。
刘士军,律师,先后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研究生学历,法学硕士。至今已从事法律工作十六余年,曾在检察院从事检察官工作多年。现为北京市京师(济南)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、刑事业务部门主任,主要办理各类刑事案件,办理了多个无罪、不起诉、缓刑、罪轻的成功案例。刘士军律师主要承接山东省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枣庄、东营、烟台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威海、日照、临沂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的刑事辩护案件,外省案件也可承接。联系电话13306401985。